您好,欢迎访问舟山氢彤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网站!

企业服务筑梦者

用服务致敬商业梦想-为您保驾护航

咨询热线

177-6969-9231

您当前的位置 : 首页 > 营业执照办理

联系我们Contact Us

C C

舟山氢彤会计服务有限公司

联系人:汪斌

手   机:177-6969-9231

网   址:www.qtkjfw.cn

地   址: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东海西路2115号普陀鑫材国际广场402-3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维码

         扫一扫  了解更多咨询

营业执照办理

 一、办理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
 
二、办理需提交材料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2、全体股东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、权限、授权期限。
3、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;
4、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;
股东为企业的,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股东为事业法人的,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;股东为社团法人的,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;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,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;股东为自然人的,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;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。
5、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,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;
6、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;
依据《公司法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提交股东会决议、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。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。
7、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;
根据《公司法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提交股东会决议、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。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。
8、住所使用证明;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;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。
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,属城镇房屋的,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、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;属非城镇房屋的,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。出租方为宾馆、饭店的,提交宾馆、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,提交《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》复印件。
舟山氢彤会计服务有限公司
  •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东海西路2115号普陀鑫材国际广场402-3
  • 手机177-6969-9231
  • 联系人汪斌
  • 微信氢彤会计秘书
    二维码
    微信
所在城市:
注册地址:  有    无
注册类型:  有限公司    个体户    合伙企业    个人独资
联系方式:
姓名:
留言内容: